梁氏子孙,天命之春;书苑店主,文化闲人。生于:六十年代,天灾三分;长于:七十年代,人祸七成。三十而立,风波过身;廿年国企,浮世烟云。书生谋生,别无所润;不脱素雅,以书为群。杰雄同游,孤傲并存;深居简出,领受教伦。从容固执,淡定平顺;尘间繁华,世外消遁。云舒云展,心如昆仑。花开花谢,貌似柳君。朋友香烟,音乐酒魂;读书写作,禅定佛尊。敦伦尽分,闲邪存诚;六路八方,出世唔顺。终将简单,当作天论;探寻生命,救赎灵魂。
需要确认的第一个事实是,城市房屋转让的实质是土地产权之转让,征收的实质也是政府借助强制性权力,购买市民对自己房屋所占用之土地的产权。被强制出让土地产权的市民是“土地产权持有人”。
当下中国城市的房屋所有人中均享有对于房屋所占用之土地的某种权利,是土地使用权持有人。
按照法律原则,所有权利一律平等。政府对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与市民对其房屋下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从法律上说是平等的,使用权完全有能力对抗所有权。因此,即便政府需要使用某居民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征收程序,在对该权利支付合理、充分的补偿后购得使用权。也因此,征收一个更为准确的说法是“征购”——在英文中。
——2010年1月3日《南方都市报》